第二天一大早,她是被男人给叫醒的!
别指望着,一只宠物想睡到日上三竿,想睡就睡,想吃就吃,想吃啥就吃啥!
这些对安若来说就是做梦!
龙安珏回来后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她的苦日子到了!她的懒惰日子结束了。
他不在的时候,她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逍遥快活啊,天天的吃,天天睡到自然醒,她都觉得自己生活太枯燥太堕落了,结果三个月下来,她称了体重胖了十斤。啊,神奇的秤!
真的,做一个宠物,并不是那么的简单!最起码,在她这里她并不是单纯的混吃等死的。她除了陪吃陪睡陪洗,随身伺候着,其实最让她抓狂的是……陪跑!
一大早,他起来,她就必须起床!
龙安珏有晨跑的习惯,但是偏偏安若有睡懒觉的习惯。
安若是正值十八岁年华,慵懒入骨,一种宁愿睡到天昏地暗,宁愿睡到不吃饭,也要睡的生物;而龙安珏是超级工作狂,永远规律安排生活,二十岁黄金“剩”斗士,精力简直就是不要不要的,可以随时浪费似的。
于是安若碰上龙安珏,是注定她的懒细胞会彻底的被清除掉的节奏。
安若瞪着那个将她给戳醒的男人,恨不得将他的背部给戳破!
只是安若还是莫名的有些心虚,因为她看到了男人的背部那一道又一道的抓痕,那是她昨晚上留下来的杰作。
而安若再看看自己的手,她瞪大了眼睛,她精修了几个月的美丽长指甲没了!
一夜之间就没了。这能够说明什么?
龙安珏!他一定是恨着她昨晚上,作死的一个劲的挠着他的背部,让他的背部多了很多的抓痕!所以竟然趁着她睡觉,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将自己的指甲给剪了。
安若在床上打滚着,龙安珏……她上辈子绝对是得罪了他,不然的话,今生她怎么会被他逮住,然后折磨。
还有,为什么他晨跑,他偏偏要拉上自己!
为什么每天他就像是怪物一般永远会在凌晨六点醒来,而他非得打扰她和周公继续深入的约会!
烦躁!
但是烦躁归烦躁,她还是老老实实的爬起来。不然的话,她要是稍微的赖床的话,龙安珏是会直接将她抱着,然后扔到浴缸里面,泡着醒瞌睡虫。他不是没有做过这种事情!有一回,她就不敢有第二回了。
等等,她摸了摸屁股,昨晚上被他给痛打的地方,一点感觉都没有了。果然药很不错。
安若洗完澡后,穿上了运动装,然后认命的跟着他去晨跑了。
在别墅外面,就是一片绿色的深林。环境好到爆。
只是这条道路,安若陪着他跑了三年,早已经烂熟了。
龙安珏在前面跑着,她就在后面屁颠颠跟着。
若是她能够像是蜗牛一般磨磨蹭蹭的,蹭到天荒地老她也是愿意的,但是偏偏这个男人规定了。她和他之间的距离差不能够大于两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