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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季王爷这么多年不近女色,多少名门闺秀想攀他高枝,都被拒绝了,这说明了什么。”官兵顿了顿,“咱们王爷好男风啊!刚才过去那个小公子玉树临风的,又穿着王爷的衣服,用脚趾头想也能知道,那是咱们王爷的男宠啊!”
明镜忍不住噗呲笑出了声,季魔头,原来你好这口啊。
城门外的小茶棚,两文钱就能喝一碗茶,棚子外坐了很多接活的马车夫,一个个皮肤晒的黝黑,满脸苦相。
明镜疲惫的坐在长椅上,要了一碗茶,味道淡的像水。她盘算着一会找人问问附近有没有村子,按照灯下黑的思路,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在那帮人以为她逃去天涯海角时,她就缩在离京城不远的小村子里,安稳度日,简直妙哉。
天色渐暗,天边如少女羞红的脸颊般红艳,落日残阳无处归。
询问了一阵,她认为两百里外的大庆村最适合自己,不远不近最安全。
一百里,她只有一匹年老体衰的小红马,天黑之前是到不了了,看样子只能露宿野外了。
她上大学的时候,经常喜欢在没课的时间里看荒野求生,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还真要荒野求生。
她找来结实的树藤和干草,将树藤绑在几棵树之间,上面铺上干草,一个简易的棚就做好了。棚下也铺了干草,夜里睡觉能舒服一点。
在野外,篝火不能灭,她走之前,从王府的厨房拿了火种,可惜现在手头东西不够,吃不到烟熏食物了。行囊里装了肉饼,她用树枝穿起,放在火上烤,味道还不错。
闲暇之际,明镜似想起了什么。
明镜:我这样逃走,对任务不会有什么影响吧?
明镜对于这个狗逼系统强制修订任务主线这件事仍耿耿于怀。
“本系统任务的最终目标是逆转结局,您只需要尽职尽责完成系统发布任务即可,放心,我们是人性化的系统,强人所难这种事,我们干不出来的。”
明镜:你人不人性化不重要,只要不狗我就行。
就这样进度缓慢的走了几天,终于到了大庆村。
此刻,她的样子已经不是当初离开京城的风度翩翩美少年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小流浪汉。
她将自己一路做的东西都用两只树藤编的的筐装着,一左一右的中间用树皮连接,挂在马背上。
村里男女老少都跑出来看这个落魄的流浪汉,明镜倒也不恼,恭恭敬敬的朝众人拱了拱手,编出了一套话,“小生父母双亡,本来是去京城投奔亲戚的,结果亲戚见我落魄,将我赶了出来,”说着便拿袖子假装拭泪,“老家的房子已经卖了,我现在无家可归,不知在场的哪位好心人有闲房想卖,别太贵就行。”
众人见他这般可怜,纷纷动容,一头戴荆钗的妇女擦了擦脸上的泪水,“我家有两间空房子,便宜点卖给你,孩子。”说着便带着明镜来到了那两间房子前,院落不大,但是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