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我走到这条“东南——西北”向的小长路,这条上山的小路叫千佛山东路,它很美。
矮小的围墙是白色的,墙根处有的砖头瓦块是明黄色,两旁有高得不能再高的白桦树,绿树浓荫,可以遮天蔽日。
当初,我前来面试的时候,是被这条路惊艳了的。但我如今已经对这条路没有任何感觉,甚至感到有些乏味,不过才过了四个月。
我抬起头,看着阳光透过树叶,像是穿透了一小块一小块的绿色琉璃或者祖母绿宝石,长长短短的绿光,闪闪烁烁,耀人心目。
这条路的尽头,有个早餐车,我每日都在此买早餐。
做早餐车的阿姨卖肉夹馍、中式汉堡等,都是好吃不贵。我前段日子一直在吃中式汉堡,吃腻了,这几天才改吃肉夹馍,但没成想没吃多少时日,今天大概就是最后一次。
“阿姨,我要一个肉夹馍,一杯豆浆。”
我拿手机扫了眼前悬挂着的塑料牌子,是某宝二维码,付款完毕后,拎起肉夹馍和豆浆走人。
我分明知道自己吃不下去。
可我还是买了。
我是一个仪式感极强的人,近几年尤为如此。特别到了现在这个时刻,我更不能遗漏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即便吴云星出乎我的意料,也在我的意料之中,毫不配合我煽情。那么,他就算一个小小的BUG吧……什么事都会有错误的。
早餐是我每天都要买的,今天我无论吃不吃,都必须买了它。
走过这条斜路,便来到一个路口,这个路口距离杂志社已经不到一百米,我有时会在这里碰见他。因为他从来都是路的西边过来。他上下班都不走东边的路。不过,说起来,最近一段时间似乎还真没碰见过。
我今天来得比较早,肯定不会碰见他。
我想。
我又走了一段,在距离杂志社楼底不到10米的拐弯处,下意识地回了头。
是主编。
“早啊,余主编!”
我露出大大的笑容,像往常一样说早。
余主编正是我所做杂志的主编,全名是余从。
“早早早。”
主编从我身后走来,他一边走一边笑着回应我。他今天没有骑自行车,看来是坐公交车来的。我想,我如果此时告诉他,我要立刻辞职的话,这一脸的笑容,应该会就此僵住。
但我没有讲。
我觉得还不是最佳时机。
我还戴着耳机,有些怕凉姜同学说出什么来让主编听到,虽然我戴着耳机他什么都听不到,但我还是担心,干脆直接对着耳机跟室友说:“我看见了余主编!”
主编已经走到我前面去,听到后回了头,我连忙解释:“主编,我是在跟室友打电话。”
主编笑笑,对我说:“难道不是你星哥吗?”
星哥?
我猛地愣住了,在原地顿了一下。
“一边走路上班,一边与吴云星打电话”,这是多么奢侈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