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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打我的一个老妈子,看着我,像是有些于心不忍,扔了一瓶金疮药给我,对我说:「小哑巴,你好自为之吧,不要说药是我给的。」
我对她感激地一笑。
幸而得了金疮药,敷了几天药,慢慢地能下地了。
这几日小姐总是忙着参加各种宴会,一时间没能顾上我。她闲下来后,差人把我带到她面前:「把她发卖了。」
当下我就被府里管事的又卖到人牙子手里了。我自嘲地一笑,果然我生来就不被人喜欢。
人牙子看我虽然不会说话,但是长得也还算清秀,便把我卖到了醉欢楼。
醉欢楼是京城最大的销金窟,歌舞美酒,佳人在怀的快乐,谁都逃不掉。因此,京城里的达官贵人都爱来此饮酒作乐、洽谈事宜。
但是被卖到这里的女子都要接受训练,因为要把那群达官贵人伺候好。
即使卑微如我,也知道这里并非什么良善之地,我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被卖到这里。
倒不如一死了之。
4
我寻死失败了。
我被老板娘发现了。
她对我恶狠狠地说:「小哑巴,你是被主人家发卖的,我是看你有点姿色,才好心花了两吊钱将你买回来,寻死觅活的,装什么清高?以为自己是什么千金大小姐吗?」
「好好听话做事,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她撂下一句话便一扭一扭地走了。
我寻死失败,但是我也想堂堂正正地活着,不被人骂,不被人欺负。
所以我决定逃跑,可是这里看管严格,我只能伺机而动。
自从有了这个想法后,我变得异常听话,他们教我的东西我都会认真去学,因为我乖巧听话才能吃饱饭,穿得暖。
老板娘让我们叫她妈妈。
妈妈说我虽然不会说话,但其实很聪慧,她找人来教我跳舞,我学得很快,也学得很好。
因为我不会说话,所以她不让我去外面接待客人,只让我学跳舞,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因祸得福。
很快,就到了我登台表演的日子。
我在舞台中央伴随着丝竹之声跳起了霓裳舞,一曲舞闭,在满堂喝彩声中我看向台下的时候,捕捉到一抹熟悉的身影。
是三殿下。
他应该也看到了我,他动了动,好像有一些震惊。
我回到了我的小房间。没过多久,便有人来敲门,「阿默姑娘。」
那个声音跟我第一次听见的声音一样好听,我开了门,迎他进来。
我手忙脚乱地向他行礼,但是可能不太标准。他笑了,就跟春天的风一样,他对我说:「阿默姑娘,不必多礼。」
他问我:「阿默姑娘不是应该在相府吗?怎么来到这里了?」
我低着头,空气像停滞了一样。
三殿下极聪明地猜到了。
「是相府的人,对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轻轻的,挂着温和的微笑,就像一片羽毛挠在心头,想让人忍不住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