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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留意到我手腕内侧的纹身,笑问我道:“对了,你和你男朋友应该也结婚了吧。”
我默了一瞬:“结婚了。”
“我就知道,你们大学时候那么相爱,我就觉得你们肯定会走到最后。”
说完她顿了半秒,想起什么似的问我:“诶对了,怎么感觉好久都没在朋友圈刷到你们的合照了?”
“他去世了。”我下意识地摩挲了下手臂内侧的纹身。
“抱歉,我不知道这事……”
我笑笑:“没事,都三年了。”
时间真是神奇的东西,神奇到,我已经可以坦然说出江闻白离开三年的事实了。
他走后的那半年,我每晚都抱着他的外套流泪,祈祷着这只是一场噩梦。
一晃那么久过去了。
提起他时,他的音容笑貌依旧在我脑海中清晰可见。
8.
好巧不巧,离开时我碰上了准备离开的沈煜闻一群人。
“哎,那不是徐曼曼吗,她怎么还没走啊?”
“对啊,煜哥不是让她先回去了吗?”
“估计是为了等煜哥吧,竟然等到这么晚。”
此起彼伏的感叹声中,我看到沈煜闻带着醉意走了出来。
瞧见我时眉头皱得很深:“徐曼曼,你怎么回事,我不是让你回去吗?”
我淡淡道:“刚碰到了老同学,和她聊了一会儿。”
但他们根本不信。
“笑死,没想到她这人自尊心还是挺强的,这种话都能编得出来。”
我懒得再解释,既然他们已经笃定了我对沈煜闻痴情,不管我说什么都不会相信。
陈维扶着醉酒的沈煜闻,说:“正好,曼曼姐,我开煜哥的车送你俩回去,反正你们俩住同一个小区。”
我没有拒绝,搭个顺风车罢了。
这边打车有点难,我不是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
车里,沈煜闻喝醉了犯糊涂。
他握住我的手:“你不知道我有多想你,学姐。”
前排的陈维语气戏谑:“煜哥,她是徐曼曼,不是学姐,你可别搞错了啊。”
沈煜闻浑然不觉:“当初我要是我没犯浑,学姐身边的人也不会是其他人……”
他这模样显得异常聒噪。
我手抽都抽不开。
车一停下,我道了声谢,就迫不及待地拉开车门离开。
陈维却有些意外:“徐曼曼,你不送煜哥上楼了吗?”
我:“这是我的义务吗?”
我转头看他一眼,然后径直走向大楼。
我听到他在身后不屑嘀咕:“呦,还玩起了欲擒故纵,就装吧你,其实都快在意得不得了吧。”
他们从来没有留意过,我只会在沈煜闻心情好的时候出现,然后捧得他更开心。
沈煜闻和他都是是狭长挑薄的单眼皮,笑起来时的眉眼和另一人尤为相似,笑起来眼下那两条纹路,都带有几分相似。
他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躲得远远的。
特别是刚才在车里,他就像条丧家之犬。
江闻白才不会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
主角是徐曼曼沈煜闻的书名叫《男友说我是舔狗,我却把他当替身》,是作者蝴蝶机械臂最新写的一本替身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说完她看向我:“这位是?”我正要说是“女朋友”。沈煜闻的兄弟却迫不及待:“这位是煜哥的追求者。”听到追求者三个字,不少人朝我投来嘲弄的眼神,窃窃私语。“其实就是舔狗,哈哈哈。”我低垂眼睫,恍若未闻地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