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坏话,还记得我来的时候,有个穿黄色碎花连衣裙的姑娘吗?她扎着两辫子,还学人电影里的做派,把辫子给卷起来了一圈的那个。
她跟我说,今天的婚礼本来是她跟为先的,就因为为先的腿不行了,才找我来给他冲喜。等为先的腿好了,他就会跟我离婚娶她的。我当时脑子一热,就开口骂人了,现在想想,觉得自己好笨,被人家三言两语就给忽悠了当枪使。”
这话,前世的王娟的确是跟她说过,她之所以会在婚礼上大闹,也是因为她说的这些话。当时的夏雨怎么说也都是个高中生,眼看还有一年就要考大学了,却被自己的姑姑和奶奶算计了。
不但大学考不成,还把她给骗到省城来给个瘸子做媳妇。这跟人贩子卖了她有什么区别?她心里有气,再加上王娟的那一番话,简直就能把人气炸。
所以她悲愤交加,大骂楚家人不要脸,砸钱算计她一个农村小姑娘。
生生把自己的婚礼给搞的一塌糊涂,感觉好羞,好想捂脸。
黄色连衣裙,扎着两辫子?那不是自告奋勇要来帮忙招呼客人的王娟吗?难道是她挑唆自己的儿媳妇大闹婚礼?还骂的那么难听?
刘晓琴愣了一下,皱眉,没说什么,把手里的面放在了写字桌上,转身出去了。也没说这面是给谁吃的。
夏雨饿一天了,赶紧端起面来,喝了口汤润润嗓子,想想又觉得不妥,问楚为先:“我们一起吃好不好?”
“我不饿。”楚为先摇头,“你吃!”
“可我想让你陪着我一起吃。”夹起一筷子面,吹了吹,递到男人的嘴边,“你不吃我也不吃。”
说完就一直举着筷子,等着他张嘴,大有你不吃我就不撒手的意思。
楚为先无奈地望了眼眼前的小媳妇,对她突如其来的热情很不习惯。
小说《第二十四章采药》 第3章 很不习惯 试读结束。
《第二十四章采药》网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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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赘:《第二十四章采药》这本书设定新奇,切入点巧妙,文中主人公性格鲜明,聪明冷静,拥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始终致力于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