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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兴风作浪。
唐菀咯咯一笑,手搭在车门上,“野哥,你回北城四天,有三晚上都是跟我在一起的,第一晚上你就说是最后一次了,那你告诉我,这三次,哪次还是最后一次?下次?”
“你告诉我,男人都是这么口是心非么?”
她媚眼如丝,车窗掀了条缝,夜风吹了进来,撩动了她脸颊两侧的头发,沾在了亮晶晶的唇膏上,叫人很想将那抹娇嫩的粉红勾进嘴里,细细品尝。
沈执野脑袋微歪,手指撑在太阳穴上,微眯着眼斜睨着唐菀,“你有过那么多男人,你说呢?”在沈执野的记忆里,三年前唐菀主动送上门来的时候,就已经不是处了。
就是在这辆车上。
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里,他出差半年刚回来,车子还没开进沈家的大院儿,就被她给拦住了。
就在这个车里,就在他坐的这个位置上,他们达成了第一次交易。
湿漉漉的,沾着雨气。
*
唐菀把沈执野的问话当成了退路。
便收回了去推门的手,小猫一样的弓着腰爬回到了他身边,“野哥,我会乖的,别赶我走,好不好?”她演技极好,说着话,眼底就有泪光闪烁了。
唐菀还有很多事儿没有做。
在沈家,在北城,没有沈执野傍身,她会很惨的。
沈执野默不作声的喝着酒,喉结上下滚动,英俊暗沉的容貌看不出来喜怒。
车子在这个时候过了个隧道,车内光影交错间,唐菀只能看到他那利落干净的下颚线,紧紧的绷着,说不出来的疏离冷清。
唐菀加了把劲儿,贴上去,眼巴巴的盯着他,“野哥,我忽然想起了一个新花样。”
然后……
端着酒杯的男人手指猛地缩紧。
*
第二天。
唐菀起床的时候,摸到了床边空出来的位置有余热。
沈执野昨晚在这里过夜了。
她松了口气。
闹钟响起,提醒她今天是要去平城的日子。
唐菀赶紧跳去浴室洗漱,站在花洒下看到自己身上的斑斑红痕的时候,她眼底忽然闪过一抹艳色,挂着满身水滴就跑出去拿起手咔嚓咔嚓的拍了许多腿上淤青的照片。
选了一张发给了沈执野。
“野哥,疼。”
她去平城短则一个月,长则三个月,这段时间里,他最好别给她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