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是这个奇怪的客人还真不是一般的奇怪,他点的菜,居然是一块生牛肉。
在那个年代,极少有人会吃没煮熟的肉类。
老板奇怪之余,捅破窗纸,往包厢里看。只见怪人静静地坐着等上菜,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举动。
但是仔细一看,发现从怪人的裤脚流出许多黑色的液体。
引得附近的苍蝇都飞过来,有的停在那滩黑水旁,有的停在怪人的衣服上。密密麻麻的,像是在享受什么大餐似的。
一时之间,老板犯了踌躇,隐约觉得还是别做这怪人的生意为好。
但是自己才刚把他请进包厢,马上又翻脸把他轰走,似乎有点不太仁义。
想来思去,老板还是决定好好招呼这个怪人,毕竟饭馆的名声很重要。便替他上了一大块生牛肉。
怪人像是饿极了,等老板出去之后,便用手抓起牛肉,送到嘴里‘吧嗒!吧嗒!’地狼吞虎咽起来。
在外面偷看的老板不禁打了个寒颤,因为包厢里的情形使他想起了野兽撕咬猎物的场面。
老板既害怕又恶心,实在看不下去,便走开。既然决定招呼他,那干脆就由得他,也别管他是什么吃相了。
好不容易等怪人吃饱了,他起身往桌子上丢下一锭银子便走,并没有要老板找碎银的意思。
一锭银子可以够怪人吃上一个月的牛肉了,可见这是多大的一份小费。老板顿时眉开眼笑,刚才的害怕和恶心早就不知飞到哪去。
照规矩从柜台里出来恭送这位贵客,顺便问了句饭菜是否对胃口之类的话。
怪人用沙哑的声音说,牛肉还算新鲜,不过要是能带着血那就更好了。
老板一愣,生吃牛肉还要带着血?这不是野兽吗?
但有了手里沉甸甸的银子,管他是野兽还是人,老板还是希望他能经常过来用餐。
于是对怪人说,如果客官下次还来,保证为他准备一块带血的鲜肉。
又过半个月,那个怪人果然又来饭馆用餐。
这次老板早有准备,马上叫人去宰牛场要回一盆浸了血的牛肉,亲自捧进怪人的包厢。
怪人看到血淋淋的肉,眼睛几乎放出光来,再也不能像上次一样‘斯文’地用餐。还没等老板出包厢,就抓起肉来狠撕猛咬。
顿时,包厢里牛血横流,肉沫飞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