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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霍谨之出国后,她很少在家吃虾了,自己懒得剥。
霍谨之剥得快,唐小囡也吃快,很快就吃了半盘子,霍谨之又叫了一盘,免得辛甘她们没得吃。
辛甘见到唐小囡吃虾的速度,不由惊讶道:“小囡你原来喜欢吃虾啊,我还以为你不爱吃呢,以前出去吃饭点虾,都没见你吃过。”
她也喜欢吃虾,每次出去吃饭必点,但唐小囡却一只都不吃,她就以为唐小囡不爱吃,但现在看来,人家明显是爱吃的嘛,比她还喜欢吃呢。
唐小囡又吃了只霍谨之投喂的虾,吃完了才说,“我喜欢吃啊,从小就爱吃,可我懒得剥。”
辛甘……心里突然有点酸。
出来吃个饭都要秀恩爱。
搞得她都想找男朋友了,可她的白马王子在哪里?
林雪见毫不受影响,她对情情爱爱没兴趣,只想埋头苦吃。
唐小囡吃完了一盘子虾,吃饱了,抬头打量饭店环境,突然看见了熟悉的身影,是个身材肥硕的女人,大约三四十岁,穿着饭店的工作服,背对着他们,在给前面一桌客人服务。
那桌客人是三个膘肥体壮的白种人,年纪都不小了,而且素质都不高,一进饭店就大呼小叫的,明显是没受过高等教育的底层人。
女服务生侧了下身,唐小囡看清了她的侧脸,突然笑了。
这个世界是真的挺小的。
这女服务生居然是孟丽雁。
孟丽雁离婚后就又出国了,没想到清洁工不做了,跑来餐厅当服务生了,唐小囡真的想不明白,孟丽雁好歹也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吧,
就算有很多年没做本专业了,但凭她的文凭,回国肯定能找到比清洁工更好的工作,犯得着在外国当底层人?
唐小囡捅了下霍谨之,朝孟丽雁指了指,霍谨之看了眼,也有些惊讶。
“可能是最近来上班的,我一个月前来吃饭,还没看到她。”
“她干嘛不回国找工作?这儿当服务生有什么好的。”唐小囡嘟了嘴,不能苛同孟丽雁的生活方式,太作贱自己了。
“国内就算是中层干部,工资也没这儿的服务生收入高,现实就是这样。”霍谨之解释。
他还是理解孟丽雁的,毕竟她虽有名牌大学的文凭,但没有实际工作经验,年纪又大了,回国也不可能……
《前世她作天作地把他作没了》讲述了唐小囡,霍谨之之间的故事,小说文笔娴熟,言语精辟,实力推荐。却……她的心猛地跳了跳,通常来说,穿到同名女配身上的机率相当大,女主都自带光环了,岂会被人轻易上身,她不会?“小囡醒了啊,快吃鸡蛋羹,香喷喷的。”一个肥短身材的中年女人捧着一碗鸡蛋羹进了屋,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