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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我挑一下。”面对咄咄逼人的老妈,我选择迁就,也该稍微克制一下自己的这个坏习惯了,毕竟有时候看着自己的房间我也嫌没处落脚。
我已经大学毕业两年了,才租了这个房子就急不可耐的把自己的东西都搬了过来。房间里堆的最多的依然还是高中时期的东西,大学那会儿用过的物品,竟然一样都找不到,也不知道是科技进步了,还是我没以前的闲心雅致写小纸条或情书了。凡是一个手机就能解决的事情,就不再会有人对浪费时间和精力对其他东西上心。
“赶快动手哈,一会儿我来拖地。”何女士“嘭”的一声关上了门,留下我盘腿坐在地上,默默研究起箱子的旧物。
里面大部分都是书,有名著也有漫画,虽然那时候的我被大部分老师认定是没前途的那类学生,但该看的书,我还是会看,不是光做样子,是因为我真喜欢。
而看书带来的优势就是——我的文章写的不错。
语文老师是为数不多的喜欢我的老师,他姓兰,叫兰郁霖,很儒雅的一位老者。
他并非我的班主任,却对我尤其的好。平时上作文课时,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邢泽屹上回写的作文还可以,让他上来念念吧。”
这被我归结为“高光时刻。”也是唯一可以安慰我内心那一点小自卑的方法。
只可惜工作以后就没什么时间看书,写文章了,我的文笔也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退步,每回想到这个我就觉得挺可惜的,唯一的一个闪光点也被时间逐步击碎了。
正忙着伤感,我的指尖就碰到了一个软乎乎的东西,而隔着这层柔软的材料,我似乎又能摸到什么硬邦邦的玩意。
“什么东西……”
我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把碍事的书籍都撤开,等那个静静躺在箱子底部的小包裹出现在我眼前时,我的回忆犹如洪水猛兽般袭来。
小布包是一张印满了卡通小仓鼠的手帕,那个角色应该叫做“哈姆太郎”吧?
我捧起它,手指摩挲着表面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