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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他。
小胖子冷哼一声,“跟你说有人了,不信你瞧。”
正说着,王子恒在一群人的簇拥下,大摇大摆地朝这桌走来。他边走边跟跟身旁人炫耀,“看见我这身没,阿玛尼的,光一件衬衫就七八千。”
当时在我们县的人均工资也就两三千,一听他一件衬衫就这么贵,身旁那些人越发巴结了。
更有几个女同学迎上去,嗲声嗲气地叫他“王少”,听得人直起鸡皮疙瘩。
看到他我才想起那句老话,人靠衣裳马靠鞍,果然不假。
这种外强中干的人,也就靠身上这张皮撑撑门面了!
我跟他不一样,我不喜欢奢侈品。
也许是以前穷怕了,即便现在我买的起这些东西,却依然很节俭。偶尔有几块名牌表,几身高档西服,也都是李长风送的。
王子恒走到我面前,居高临下地瞟了我一眼,连话都懒得说,指了指旁边那桌让我走。
我才不搭理他,拿起筷子开始夹菜,我早上起得晚,没怎么吃饭,是有些饿了。
王子恒见我不识好歹,一巴掌拍在我肩上,颐指气使,“你知道这桌坐的都是什么人吗?”
我也不跟他生气,无所谓地笑笑,淡定自若,不动声色拿开了他的手。
“不知道。”
也许是这股子理直气壮冲撞了王子恒,他气的脸都青了。
他上上下下打量我一眼,指着我的鼻子,“趁早给我滚,别惹老子生气,老子不想跟你这种穷酸货坐一起。”
我指着旁边的空桌,“不想跟我坐一块,那你去那边坐吧。”
周围人纷纷对我投来厌恶的眼神,大概是觉得我不识抬举。
王子恒见我拗,索性跟我杠上了。
他推开旁边的人,在我身边坐下来,想方设法地编排我。
无非是说我和以前一样,又穷又酸,像块烂泥扶不上墙。
我真的是饿狠了,只顾着吃东西,连嘴都没还。
他骂骂咧咧骂了半天,口干舌燥,见我没打理他,觉得无趣,便换了话题,开始跟这桌的同学大吹特吹自己的事业有多牛逼。
“我们恒石公司马上有个新项目要上了,那个项目是跟圣都合作的,圣都知道不?”
“圣都,本市乃至东部区最大的地产公司?”
“哇,王少,你都跟圣都合作了呀?”
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