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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悲。肋骨处黑灰色的西装上,全是杂乱而清晰的脏灰脚印子。
只是大梁再也坚不起来。
他是个不可一世傲气凌然的人,怎么受得了这种侮辱。
他是林念枫,至死还在保护孙挽舒。
“不得——好、死!”她目呲欲裂,眼前景象人物全部因泪水挤压的变形抽象,目眩心摇银牙紧咬攥着,口腔满是铁腥味,上鄂干得像是一张皱纸,软塌塌无力的手指着仰下巴怀抱娇妻、悠悠而吐带着玩味的男人,从牙缝空隙艰难憋出来的话音还没落地,女孩儿便咽了气。
阴暗的废弃工厂角落,二十几年一直没什么存在感的孙家嫡女离世,白裙子脏满脏灰,苍蝇嗡嗡飞旋,毁砸着尸身。
汪齐,我是瞎了狗眼,识不得你这贱人!
这个利用她毁了自己老公的人。
……
三年前的八月二十三日,天气略燥热,蝉鸣吱吱响得紧凑,热风拂叶嚣张袭扑人的身上,留下一片蒸笼似的闷热,寻常人不免觉得心烦躁,与十九岁的身穿白色抹胸婚纱的孙挽舒来说,不过是觉得好玩儿罢了。
“小姐小姐,这边。你要跟着三爷他们去坐门口的车知道吗?”老妇人扳住她薄弱的肩膀,试图让她将投向树上蝉的目光转回来。因苍老而混浊的眸子积了些泪花,光泽里头泛着温慈和无奈悲伤。袖下暗暗握了握拳又松开。
她虽然从小看着孙挽舒长大又贴身照顾着,但终还是个下人,就算觉得这桩婚事是火坑也说不了什么。
“知了,好看!”挽舒顺着她的力道偏了偏头,眉眼温和无邪,眸光净彻清亮,经过稍微修饰的舒眉展开,眼角眉梢携笑、整个人奕奕有光,换另只手轻拿握这用作婚礼现场道具的娇艳捧花,另一只手伸出一根手指,指向那知了。
“姑爷也好看!小姐要去看姑爷了记下了没有?”妇人用哄的口气笑了笑,习惯性抬手捏了捏白嫩白嫩的腮帮。
心下只得唉声叹气。
孙挽舒长得怪俊好,只是小时候一场大病让她心智如五六岁的孩童,在孙家有个小院子,养一池塘的鲤鱼让其能与大片大片的荷花偷摸相嬉,存在感实在不高,平时就一个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