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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事再说。
洗手间————
看着镜子里陌生的脸,林纾终于确认自己是真的穿书了。不仅穿了,还穿到了一个炮灰身上,跟着反派一起去送死。看着镜中的美人,肤若脂凝,口含朱丹,瓜子脸,樱桃小嘴,动一下婀娜多姿,就这么有本钱的女人反派还是瞧不上眼,那眼光得多高呢。叹了口气,虽然穿到了一个美人身上值得高兴,可是美人命不好啊。
而且怎么就会穿书了呢,她家里的猫可怎么办啊?谁来养啊?她可爱的咪咪啊,想到这林纾忍不住心痛。
她,平生最爱的生物就是猫。因为猫不禁毛茸茸的,摸着很舒服,长得也可爱。没错,她就是喜欢颜值高又可爱的生物,猫的颜值不仅高,而且撸着还舒服,又治愈心情。可惜不知道还有机会回到自己的家没。
昨晚不就因为高兴去酒吧喝了点酒,这就乐极生悲了。看来人啊,不能够得意忘形。好半天,林纾才理清她的思绪。不管了,她做事一向秉承着既来之则安之的乐观念头,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规划一下未来,首先呢,就是要离婚,这样才不会去送死!之后呢,就再说。
想起早上看到的程明安,虽然长得帅但是态度不好啊,林纾撇撇嘴,看来长得好看的不一定人品就好啊,原主怎么就想不开和她结婚了呢。她这人最讨厌的就是婚内冷暴力,原主能受得了她可受不了,一定得离婚。
看过了小说的她,当然知道,原主因为喜欢这个反派,在家里提出联姻的时候就立马答应了。天天勾引也没见丈夫有多喜欢,就这还不死心,最终死在了女主手下,丈夫也一点不心疼。
看书的时候看,林纾觉得她恶毒,讨厌她。可穿到了她身上,这才能感受到她的处境也不好啊,不过是喜欢一个人,丧失了理智,不仅惹得所有人都讨厌她,还丢了性命。,想想都不禁为她感到心痛。
之后的时间里,林纾不停地通过刚才那个中年女人了解这里的各种信息。首先知道了这个中年女人是这里的佣人,叫姓张,平日里都叫她张嫂,其次也知道了位置,一以及这个世界的一些财经信息,大致上与现实生活中没什么两样,像是个平行时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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