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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将它亲手送给了她。
“上次拍卖会上的那个,价值3800万?”我激动的问。
“是的,你帮我,我把它送给你,可以吗?”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想我一定还是会选择宝石的。
我承认我有点拜金,当时的脑子里就只有3800万,至于要帮她干什么,之后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麻烦,我完全忽略了。
我将那枚钻石送去了珠宝行,折现出了3845万,谁能想到短短半年时间不到,这钻石便涨了45万。
我留下了零头,将剩下的3800万全部转给我了弟弟,家里房子要装修,母亲也要办大寿,弟弟年前要结婚,得换一套大别墅。
我毕竟是当红的一线女明星,不能让老家太寒酸。
之后的一切,我便按照林梦宸,哦是她的弟弟林梦殊的吩咐,接近洛痕。
林梦殊的仿妆真的很厉害,眼影、鼻头、明暗线条勾勒,我的脸型便已经与林梦宸别无二致,在不擦掉眼影的情况下,即便离近也看不出任何差别。
那在一刻,我的心咯噔了一下。
从不觉得自己的脸型像林梦宸的我,陡然间发现自己竟然与她有七分相似。
只是自己从未认真的往这方面去想,也不曾比较多一颗泪痣和少一颗泪痣,视觉上的差别。
那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以前的自己,那个不施粉黛,素面朝天且惑乱众生的年纪。
女人的第六感一向很敏锐,可我居然自动地忽略了。
我以林梦宸的形象,出现在洛痕的别墅里,果真富丽堂皇,如同宫殿一般,我像极了在九曲廊曼间流年忘返的公主,跟着他上了楼,进了房间。
然后,那个形象儒雅的男人,饿虎攒羊一般将我扑在床上,疯狂的撕碎了我的衣服。
“别.....”他弄疼我了,我下意识的往后躲。
他更粗暴的抓住我的脚踝:“分开!”
然后压了上来,我本能的觉得委屈,因为我知道,我是彻彻底底的替代了另外一个人,接纳了他。
事后他冷漠的起身,走进了浴室,出来时,扔给了我一块毛巾,直到此时,我才回过神,然后下意识的在身上擦了擦,随后走进浴室,冲干净所有的痕迹。
出来时,洛痕坐在沙发上,抽着烟,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