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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城南,更是让民间传出了一个顺口溜:“跟天斗,跟地斗,千万别和浩哥斗。”
一时间我扬名四海,平时被虎头帮压迫的民众联名要让我当扛把子,这期间那个毒害了一代人的古惑仔正是风行的时候,我飘飘然的把自己的名字和陈浩南的名字联系在了一起。欣然接受了民众的拥戴,给自己的帮会命名为——红星社。
当然,这个响亮的名号不是来源于古惑仔里的洪兴,而是出自老爸最爱喝的一种酒——红星二锅头。
于是,在初中和高中的六年里,我带领着一干兄弟连砍带削,连辟带捅,荡平了这个不大的小城里几乎所有可以排得上号的帮派,大有一统小城、称王称霸的趋势。
如果不是我老爸顿悟,现在的我,很可能就是混在小城里的一位很知名的混混,或者是搬入监狱生活的一个很潇洒的犯人。
高中一毕业,我老爸做出了一个很英明的决定,一脚把我踹出了家门,踹出了小城,直接踹到了千里之外的天海来。
到底姜还是老的辣,远离了那个风火硝烟的小城,倒是真的让我的性子磨下去了不少,虽说成绩没有名列前茅,但也算是中等偏上。谁让咱底子好呢,虽然整天打架,可咱有个当老师的妈呢,我怎么也要遗传一点点基因。
虽然偶尔也为了死党们打个小架,但基本还属于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而且我的专长也发挥到了正经地方,在一次打退企图调戏学校女学生的流氓团伙后,被学校看重,专门为我成立了武术组。经过一年的奋斗,本组居然在学校各大名组排名第一。
接下来要讲的就是本人的爱情了,说来惭愧,我活了这二十年,基本上属于爱情文盲。
在小城称霸的时候,我倒是很合潮流的接受了几个对她仰目崇敬的小太妹的示爱,结果导致我的童子之身,莫名其妙地被我也记不起来的其中一位夺去了。
而上到大学,面对着随手一抓就是大把美女的X大,我还是很应潮流的和几个美女有过除爱情之外的任何交往。
用我的话说,小时候不懂事,现在才知道爱情是伟大的,绝对不是盲目的,如果上天能再给自己一个重头再来的机会的话,我只会把我的贞操奉献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