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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做得到。
陈忱不但老老实实的照做,而且还超额完成,这几天都没开空调,她觉得市委应该给自己颁发一个好市民奖。
哈哈哈哈。
接下来的新闻也很无聊。
陈忱懒得继续听了,睨了一眼无聊的在咬自己尾巴的狗子。
后者立刻会意的自己把牵引绳咬着交到主人手中。
“大黄是不是想出去散步啊?”
“汪汪汪!”(超级想。)
狗子小声逼逼。
在这些天的相处下来,她渐渐也对大黄产生了一些感情,她从前从未养过宠物,如今看来,其实狗和人也差不多,甚至还比人乖很多呢。
陈忱勾唇笑了笑,正准备去穿鞋,却看见狗子叼着自己的小皮鞋跑过来。
“汪汪~汪汪汪!”
大黄放下鞋子对着自己主人一边吐舌头一边兴奋的摇尾巴,似乎是在邀功一般,看我多聪明啊,主人!
陈忱白了狗子一眼。
“全是你的口水,我怎么穿?”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她还是穿上了这双小皮鞋。
埋怨的语气里有夸张的成分存在,大黄很聪明的用牙齿叼住鞋带,而且力度掌握的刚刚好,不仅不会咬坏鞋子,也没有让很多口水沾在上面。
“汪~汪呜。”
被主人这么一说,大黄有些委屈的哼哼唧唧。
可她没准备哄这只傻狗。
“走吧。”
少女用自己白皙秀美的手握住门把手然后缓缓推动。
狗子紧紧的跟上,尾巴又抑制不住的轻轻摇摆。
“哇,好大的一只狗!”
身后突然传来清亮的男声。
陈忱转头望过去,一个面容俊美的男生正蹲在地上,表情饶有兴趣地打量自家的狗子。
对方看上去年纪还很小,最多十八九岁的样子。
这男生是同单元同楼层的住户?
她住这里的从来没有见到过他,是新来的吗?(虽然自己是个死宅,除了看店基本上不怎么外出社交。)
她有些疑惑,但陈忱并不想认识他,所以她没回话,等电梯到了之后就拉着狗子走了。
从单元门一走出来,扑面而来的是一股热浪。
温度过高,就连风都热得惊人。
小区的面积不大,甚至有些老旧,因为当时陈忱想的攒钱买新房子,所以租住的这套房子价格便宜,相应的基础设施也落后,小区里的老人比较多。
主角叫陈忱渴饮的小说叫做《末世:病娇萝莉带阿黄砍丧尸》,它的作者是渴饮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只,不用点力气根本动不得它分毫。“啧。”陈忱没法,直接把脚放在狗子背上踩它,等狗子觉得不舒服了自然会知难而退,可没想到大黄似乎还挺享受的。“……”她感觉自己像个人形**。哈哈哈哈哈。陈忱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