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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先丁月香还是挣扎几下,可是丁母常年下地劳作,一只手就把丁月香死死地控制住,丁月香只有挨揍的份。
屋里的丁思宁缓缓撑起自己,靠坐在炕上,脸上一片冷漠。
自从三天前在简陋的医院醒来,她就发觉自己穿书了,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的一个跟她同名同姓的小配角。
以前看这个文的时候,丁思宁就被这个女配气得肝疼,甚至阴谋论地想,这个文的作者是不是跟自己有仇,怎么就刚好用自己的名字给这个下场凄惨的女配取名。
因为原主若不是那么作天作地,她本该有个不错的人生。
虽然她出生在缺吃少穿的七十年代,上面还有三个哥哥,可她家却没有那种重男轻女的思想,一家人都把她这个最小的女孩子当宝贝一样宠。
可也因为如此,书中的丁思宁变得纵娇纵无脑。
高中毕业后的她一时没找到工作,就回到东沂村当了个记分员。
但,此时的丁思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向来羡慕文人的风花雪月,又自诩是个有知识的人,哪里能看上乡下的泥腿子。
恰好村里有几个知青。
其中一个叫常洪民的男知青更是长得斯文白净,符合丁思宁所有的期待,于是就疯狂地迷恋上对方。
她请求身为大队长的亲爹给常洪民安排最轻省的活计,甚至还把家里好不容易给她找到的小学老师的工作也让给了他。
不但如此,她还常常偷拿家里的粮食接济常洪民。
常洪民却压根儿看不上丁思宁,但对她的物质上的帮助却拿得十分心安理得。
书中的丁思宁却还十分高兴,以为常洪民心里也是有她的。
可是,作为读者,丁思宁一眼就看出那常洪民只是原主当成得到利益的肥羊而已。
但书中的丁思宁却似乎看不明白,她一心痴迷常洪民,只要对方能对她露出一个笑,就可以开心半天。
随着时间的增长,书中的丁思宁羞涩地向父母表达了她对常洪民的感情,希望他们能成全。
起先丁家是反对的,可架不住丁思宁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最后还是主动跟常洪民提了两人的婚事。
常洪民大概也觉得回城无望,才勉强同意与丁思宁先处对象,婚事什么的先不谈。
虽然事情不尽如人意……
主人公叫丁思宁的书名叫《穿书七零:我被糙汉宠上天》,是作者叶初所编写的言情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打野鸡就是给你补身子的,你上回可是遭了大罪,那么大一个伤口到现在还没好,可不得给你好好补补。”“要我说啊,一整只鸡都给你吃也不过份。”他的话才说完,就得到丁父丁母一个赞赏的眼神。丁思宁更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