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罪眼的小说是《罪眼》,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轻步晓风所编写的都市小说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所这一封闭的环境中,在她们势单力薄的情况下,采用豹力或胁迫手段,致使她们不敢反抗,不能反抗,并分别对她们实施奸淫。录像资料中没有豹力镜头,并不足以排除庞一民对被害人使用过豹力或胁迫。狡猾的庞一民具有很...
精彩章节试读:
都不予回答。母亲看到女儿脸色苍白,神情慌乱而忧伤,便再三逼问。
舒华双眼含泪,忐忑不安地说:“我说出来可以,但您不要打我、骂我,也不要把这事情讲出去!”母亲越发感到势头不对,连忙点头答应了女儿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舒华才边哭边将自己被老板抢尖的事情和盘托出。
当天晚上7点多,舒华在父母的陪同下走进了黄浦区公安分局的大门。两个多小时后,庞一民被公安机关传讯。
2004年7月7日,庞一民被黄浦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2日被依法逮捕。
2005年7月19日,黄浦区检察院将庞一民以涉嫌抢尖罪向黄浦区法院提起公诉。2005年9月1日,因涉及受害者的隐私,黄浦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庞一民始终否认与叶梅、张芳、舒华发生过性关系。他当庭观看了公安机关搜缴的,由他自己摄录的录像资料。他见了一个片段后,称该段是“女孩报案后,又主动前去他的住所,与他发生性关系”;而对于另一个录像片段,他说不知道影像中的女孩是谁。
被告人庞一民的辩护人提出,本案认定庞一民犯抢尖罪的证据不足。间接证据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被害人的直接证据也有矛盾,录像资料上没有豹力行为。其中两名女孩被抢尖之事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因证据不足而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没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把三个案件串起来看。
公诉机关指控,庞一民的行为已构成抢尖罪。经查,不但有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及验伤检查可以证实,且有庞一民录制的影像资料可以佐证。
法院审理后查明的事实是,庞一民以招聘工作人员为由,将3名涉世不深的被害人骗至其住所这一封闭的环境中,在她们势单力薄的情况下,采用豹力或胁迫手段,致使她们不敢反抗,不能反抗,并分别对她们实施奸淫。录像资料中没有豹力镜头,并不足以排除庞一民对被害人使用过豹力或胁迫。狡猾的庞一民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知道第一次抢尖受害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