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丁一的小说叫做《我靠卖肉夹馍收服魔界》,它的作者是业余左撇子倾心创作的一本玄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呕~~我特么不吃了,你们不嫌恶心你们吃吧!”丁一现在一门心思想着怎么拿下这只饿魔。美女看着案板上的肉已经等不及了,直接上手去抓。丁一手里握着菜刀,权衡再三。举刀向着美女的纤纤玉手剁去...
精彩章节试读:
脑里。
丁一,21岁,父母双亡,以卖肉夹馍为生。
十八年前人间与魔界的屏障被打破,无数魔种入侵人间。
曾报考过华炎国的是驱魔学院,因资质一般被拒。
最后勉强在县上的驱魔培训班学习半年。
现在顶着一个三水区驱魔中队协管员的名头,靠卖肉夹馍糊口。
魔种?驱魔?
这不是前世里网络小说中的故事吗?
没想到在平行世界里竟然是真的。
书里不是说穿越都有各种系统吗?
我的系统在哪儿!
丁一把自己的身体检查了一遍。
除了略微熟悉了一下这本不属于自己的身体外,剩下毫无收获。
“这可是有魔的世界,没个像样的系统,穿越过来有个屁用。”
刚刚穿越的兴奋,变成了沮丧。
“一天不卖肉夹馍,看你怎么娶老婆?”
“两天不卖肉夹馍,看你以后怎么活?”
闹钟这次换成了语音。
这是原来的丁一怕自己偷懒录下来的。
如果第一遍闹铃被打断,第二遍就是这个。
无父无母,全靠自己。
看来哪个世界都一样,钱是穷人胆,没钱跟谁都没缘。
丁一拍了拍自己的脸。
魔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再死一次好了。
于是起床和面,开火炖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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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缕阳光叫醒了沉睡的洛城。
古城路上早已经人来人往。
“老板,给我来一个,要肥不要瘦,一个馍两份肉。”
“得嘞!吃辣吗?”
“不要,放辣椒肉不就少了吗?别以为我不懂。”
丁一差点气乐了,辣椒比肉还贵,你懂个屁啊!
看了一眼后面排着的五六个人。
心里颇有成就感。
没想到一早晨竟然卖了一千多块钱。
早知道卖肉夹馍这么挣钱,前世还天天受着窝囊气装个屁的白领。
除了外表光鲜,兜比脸还干净。
“老板,给我来两个,一个要馍不要肉,另一个要肉不要馍。”
还没等丁一答应,后面一个正在喝豆浆的女孩直接就喷了。
“咳咳咳,大哥,你能不能别在人家喝东西的时候出来搞笑?”
要肉夹馍的大哥无缘无故被喷了一后脑勺豆浆。
女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