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祝野,丁费思的书名叫《来吻我》,它的作者是曲朝创作的青春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祝野看着她和潇洒哥画圈圈一样的姿势蹲着,忍不住轻笑一声。祝野把镜头碎掉的相机拎起来,嘲笑道,“潇洒哥,我走了,你自己在这儿诅咒流星雨天神吧。”丁费思背对着他,努力不让自己的悲伤外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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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身后响起,
“你半夜不睡觉干嘛呢。”
丁费思表情一僵,呼吸都停止了一瞬,僵硬地回头看向祝野,干笑了一声,
“晚…晚上好。”
妈的,社死现场。
还是在前男友面前社死,要不要活了?
祝野靠着门边,其实丁费思走出来没多久他就看见了,见她一个人溜达去阳台,还神神叨叨的,他就上前听了一会儿。
听得他忍不住笑了,却故意逗她。
丁费思虽然社死,却反客为主,理不直气也壮地反问了他一句,
“你…不是也大半夜不睡觉,你干嘛呢?”
祝野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时间,离两点半还差十几分钟,
“两点半有象限仪座流星雨。”
丁费思惊讶道,
“流星雨?”
丁费思惊喜道,
“是那种肉眼看得见的吗?”
祝野点点头。
丁费思搬了张椅子坐在阳台上,开始心思虔诚地等待着流星雨出现。
果不其然,接近两点半的时候,天际远方开始出现明亮的弧线,漫天星子坠落如雨,尽管很远很小,但是却很明显能看到。
丁费思赶紧闭上眼睛双手合十。
求求了,不管是哪路神仙,既然您下凡了就保佑信女不要再惹麻烦了,特别是别破财,信女愿意一个星期吃素以表虔诚。
祝野侧过头,看她眉头微皱,小脸严肃的样子。
流星雨有拉近的趋势,天际骤然变得明亮许多,她的侧脸在夜色与星光相冲之间闪耀,绯红的半月唇如海棠初绽,面白如玉,轮廓格外柔和。
虽然看起来人畜无害,实际上却谁知道怎么伤他最深。
最让人难以抽离到窒息的离别不是撕破脸皮后天各一方,而是上一秒她还在他面前笑,而后便无声无息地消失,仿佛世界上从没有过这个人一般。
也有某个晚上,他独自在街上走着,一个夜跑的女生不小心撞到了他,错愕慌乱之中对他说了句对不起。
他愣住了,那个声音太像丁费思,让祝野有一瞬间的恍惚。
那个女生走了。
他急忙大步跟上去,叫住了那个女生,可是转过来的脸却如此陌生。
一瞬间,寒风侵袭了周身,冷得刺骨。
原来不是她。
只是声音有这么几分相似,都足够让他的所有堤防土崩瓦解。
平时冰冷到骨子里的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