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洛星晚傅季初的小说叫《洛星晚傅季初小说》,本小说的作者是洛星晚所编写的都市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我去帮忙可是手里别说枪了,就连块砖头都没有,还是得加强锻炼啊,这样可不行!”“你一个法医,你锻炼手术刀就行了!”丁歌摇摇头,轻声反驳,“手术刀用的并不算多,其实我们也用锯子,斧子之类的,属于全能工种了...
精彩章节试读:
“李总,咱走吧,一会儿有人认出您来了可就麻烦了,
如果您因为这事……上了新闻,李氏的股票是会受影响的!”
楼上,洛星晚一边刷牙,一边仰起脖子看着两侧的淤青,
洗漱完毕之后她到床边把丁歌扶到轮椅上,送去洗手间,
然后指着自己的脖子,
“看看!差点叫你给掐死喽!”
丁歌赶紧在她的脖子上吧嗒亲了一口,
“对不起对不起!要不你掐回来!”她仰着自己的脖子,把洛星晚的手往上放。
“算了!”洛星晚收回手,瞪了她一眼,
“等你好了,请我大餐!我要吃米其林!”
“没问题!”丁歌朝她一个飞吻。
洛星晚打了个哆嗦,嫌弃的靠墙站着,一直等她洗漱完,才把人推出了客厅。
“嗯,我知道,你别操心了,安安在这儿呢……”
“给谁打电话呢?”丁歌探着头朝着阳台的方向看了看,
丁汉卿慌张的挂断了电话,“没,没谁啊!吃饭吧!”
俩人这才看到,桌子上已经准备好了早餐,
“你买的吗?”丁歌的拿起牛奶喝了一口,轻声问。
“不是,他做的,这一看就是汉卿的手艺。”
洛星晚指了指桌子上的那盆水果沙拉,
“里面没有苹果,一般买的都有!”
屋子里的三个人都知道,洛星晚不吃苹果,但是吃苹果味道的东西,她只是单纯不喜欢苹果的口感,
以前照顾丁汉卿的时候,他记下了,也从来都没买过苹果。
“行吧!”丁歌无奈的继续吃饭,“我这个弟弟算是给人家养了!”
洛星晚摆摆手,
“不不不!你这个弟弟一直都给人家养的,但是那个人肯定不是我,我觉得这小子谈恋爱了!”
“咳咳咳!咳咳咳!”
丁汉卿忽然被呛到了,转身走到洗手间咳嗽了好半天。
餐桌前的丁歌夸张的朝着洗手间抬了抬下巴,小声问洛星晚,
“有情况了?我刚才好像听到了点?”
洛星晚点头,“我也听到了,是女朋友吧,好像还提到我了呢。”
“啧!”丁歌有些发愁的皱着眉,把面包扔到了盘子里,轻轻叹气,
“我也不是不让他谈恋爱,但是我总觉得汉卿太小了,
而且人也单纯,我的本意是让他过两年再谈,
而且他现在刚回国,这姑娘可别是个外国人吧?
虽然国籍不重要,但我还是不希望他找外国人。”
“操心的跟妈一样!”洛星晚小声嘀咕着,
其实说是跟妈一样也差不多了,这个弟弟算是丁歌带大的,
爹妈姐姐都是她,说不操心估计也不现实。
吃完了饭,丁汉卿抢下洛星晚手里的盘子,
“安安姐,你去忙吧,这里有我呢,如果晚上不行的话,我再叫你过来,
我估计以我姐的恢复能力,马上就没事了。”
丁歌也跟着说,
“嗯,放心,你回去吧,一直不回家估计傅季初又要发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