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林默,龚思月的书名叫《灵破诸天》,本小说的作者是十一月一写的一本玄幻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但是虽是痛苦,林默依旧只是紧皱着眉头没有丝毫出声、乃是此刻的林默痛苦却又幸福着,因为林默能够清楚的感觉到那一丝丝的灵气,从身体的每一寸血肉之中转嫁到自己的丹田。还有林默的每一个毛孔此刻也是在不断的吸收...
精彩章节试读:
但是虽是痛苦,林默依旧只是紧皱着眉头没有丝毫出声、乃是此刻的林默痛苦却又幸福着,因为林默能够清楚的感觉到那一丝丝的灵气,从身体的每一寸血肉之中转嫁到自己的丹田。
还有林默的每一个毛孔此刻也是在不断的吸收着灵气。
顿时间那种久违的感觉林默再次感受到了,那种被力量充满丹田从而遍布全身的力量感,丹田之内那缓慢增加的灵气使得林默欣喜若狂、饶是林默都是不由大声喝道:
“爽!!!”
还好这偏远的山神庙大白天的没有人在附近,要不然林默这一声大喝恐怕是要惊动不少的人。
当那股充斥着林默全身的那种强烈的痛楚彻底消失之后已经的两个时辰之后了,让身体之内的那股痛感消失、林默也是不由的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然而此刻的林默额头之上竟然是不满了一颗颗豆大的汗水。
“虽说这感觉让人刻苦铭心,但是收获倒是让人无法拒绝呢!这样的速度最多一晚上我就可以突破灵力一段了。”
丝毫不顾身上的汗水,林默嘴角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有着一丝满足!旋即喃喃自语道。
说完的林默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时值接近正午了。
“时间差不多了,该出去了。”
旋即林默直接站起了身来,走到了那破旧神位面前将自己的那个破碗拿起,径直朝着门外走去、虽然林默的衣服全部都是是破旧的乞丐服,但是一直都是无比的干净、但是今天的林默却是不顾自身已经被汗水打湿的衣衫。
直接出了门。
自然是去履行那三年的惩罚,也就是每天饭点儿的时候要去街上乞讨、一里的路程自然是不一会儿就到了郓河镇的街上,林默径直的朝着那个位置走去。
三年的时间,一如既往林默从来没有换过位置。
林默今天的气色不错,此刻林默身上的汗水已经全部蒸发而去,十月的天气已经是有了一丝的寒意,路上的行人也是开始加起了衣服。
林默刚蹲下不到一刻钟的时间,顿时便是有着以为妇人朝着林默走了过来,手中拿着一只烧鸡、这是她刚刚从旁边的烧鸡店里买的,当然花的不是她的钱。
反而就是因为做了这样的一件事她还有十个铜币的报酬,她自然是非常的乐意、她也自然知道自己要施舍的这人就是三年前名满郓河镇的林家天才。
但是那冠以在林默身上的天才二字已经彻底的从所有人心中消失,取而代之的却是废物二字、更多的却是淫龑贼。
妇人不明白为何还有人愿意花钱来施舍这样的一个人,但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
草草的将手中那只自己家都要几天才舍得买来吃的意志烧鸡丢在了林默的面前,妇人哼了一声便是直接转身离去。
这一些对于林默来说却是没有丝毫的影响,只见林默头也不抬的一把抓起了烧鸡,起身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