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夜狼的小说叫《夜狼》,本小说的作者是李一创作的都市小说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叶琅望着黑夜里那不知延伸向何方的铁轨,忽然想起了阿鹏,他也这般地望过远方,只是,他望的,是归路,自己望的,是不归路。“不用命去拼,咱们三兄弟永远出不了头。”叶琅说。“前天不是已经拼过一次了,那狗日的用...
精彩章节试读:
也许,他只是想记住怎么回去。
叶琅不回头,一直不回头,他睁大了眼睛,凝注前方,他只想知道,这条路上什么时候会有岔道,下一秒,又将去向何方。
在夜色最黑的时候,九连集结在山坳里,连长改口说,这不是演习,重复,这不是演习。
上级下达的任务,是剿灭来交易的毒贩。
他们分成了很多战斗小组,连长和阿鹏在一组。
惨烈的十五分钟过后,战斗结束,毒贩投降,他们走出了树林。
阿鹏却没有出来。
他死了,子弹精准地穿过了他颈部大动脉。
叶琅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扑在阿鹏的尸体上,失声痛哭,直到哭声变成象野狼在哀嚎。
今天,叶琅要复员了。
他最想带走的,是阿鹏。
他带走的,是阿鹏的照片。
叶琅离开了军营,一连几个晚上泡在迪士高里。
迪士高的名字叫“原始森林”,陪在他身边的,还有阿耀和小戚。
原始森林里,领舞的雌性都翘起臀部,淫荡地扭动着,四周一片狂野的嚎叫,此起彼伏。
叶琅一直望着门口,他在狩猎,第三次,在人兽横行的深邃黑暗里。
叶琅和阿耀,小戚,终于起身,去了洗手间。
洗手间里还有一个人,是连长。
连长惊恐的眸子里映着匕首的寒光,他的血喷洒在肮脏的马桶里,变成一种让人恶心的颜色。
阿鹏脖子上的弹孔是焦黑的,那是近距离射击的灼伤。
叶琅这一次没有狂奔,他不再需要甩开人的躯壳,因为,他开始明白,人,可以比狼更凶险,更残忍。
叶琅今天可以睡个好觉了,自从阿鹏死后,他就在恐惧中左顾右盼,就像受伤的狼。
是狼,就要盯紧眼前的猎物,还要提防背后的枪口。
叶琅知道连长会来,因为他已经跟踪过他无数次,他召唤同伴,他耐心等待,等待那一击致命之后就可以逃之夭夭,消失在黑暗里的一天。
这一天,终于来了。
和平年代,谁说没有战争,有人心的地方,就有战争。
叶琅和阿耀,小戚,踏上了返乡的火车,他们喝了很多酒,全都一言不发。
叶琅知道,其实自己没有为阿鹏报仇,其实自己是在怯懦地奔逃。
军车走私,不是一个小小的连长能干的。
一九九四年,曼德拉当上了南非总统,经过漫长的斗争,他终于迎来人生的辉煌。
其实这世上每个人都在斗争,有的为了自由,有的为了理想,有的为了生存,有的为了贪欲。总之,每个人都怀着自己的目的,选择阵营,参与搏杀。而那些在搏杀之后,仍然屹立不倒的,就成为世界的主宰。
这一年,叶琅成年,在漆黑的,危机四伏的原始森林里。
一九九五
一九九五年,叶琅十九岁,转业在老家的区分局里做了民警。
阿耀和小戚则在一家叫金月亮的夜总会里做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