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血城的小说是《血城》,是作者娇之苓苓所编写的玄幻奇幻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黑衣人笑了,虽然他的嘴掩在黑布下面,但他发亮的眼睛随着笑容轻轻眨了一下。“能让烈火战神感到高兴这是我们江湖后辈的容幸,可是我好象不是专程带这么多人马来给李大侠欣赏的。”骆队起了一阵骚动。烈火战神,这个...
精彩章节试读:
“那你会武么?”林茗青眼中的神色似乎非常怀疑。
李笑天微笑道:“我三拳能打死一头老虎。”
驼队众人一齐哄笑起来。
林茗青娇笑道:“我不信,你骗我。”
李笑天笑得更加开心,坏坏地笑道:“我也不信。”
林茗青嘤咛一声,脸一下红得比苹果还红,嘟起嘴道:“原来你真的很坏。”
当一个女人如果告诉你你很坏时,通常有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就是你真的很坏,另一种情形就是她至少有一点点喜欢你,‘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就是这个道理。
李笑天虽然并不太明白这个道理,可是他听了这句娇嗔之后,心里却是说不出的舒服。
驼队众人笑得更大声了,林远南静静的看着两个少男少女打闹逗趣,他的眼中充满了慈爱。
这实在是一段令人愉快的旅程,完全可以让人忘掉所有可怕的经历,所以,连续走上四五天后,不知不觉一段长长的旅途已给抛在身后,他们几乎已经接近了沙漠的边缘,再行一日,便会到达土城了。
所有人都很欣慰,楼兰王国的土城实在是令这些出门在外的旅人心情愉快的地方,既有舒适宽大的床,也可以美美地洗上一个澡,把满身的汗泥和沙尘都洗得干干净净,还可以痛痛快快地喝上几大碗美酒,好好地醉上一醉,醉了之后除了赌赌钱之外,某些胆子大点的男人还可以有其它消遣,无论如何,有种古老的职业在哪里都是有人做的。
这实在是很惬意的生活,对于这些用自己性命求生存的粗豪男人来说,这已足够。
所有人的脚步都加快了,他们甚至偶尔还能碰上其它的商队。
所以当他们听到前面不远处想起了一阵密集的蹄声的时候,人们毫不奇怪,以为不过又是一支商队而已。
只有李当的眼睛在发亮,他举手喝令驼队停了下来。
他似乎有一种对危险天生灵敏的嗅觉。
来的的确不是商队。
因为绝没有任何一支商队会全身劲装黑衣装束,也不会把自己的脸都蒙起来,只露出一双黑洞洞的眼睛。
绝对没有。
只有一种人会这么穿戴,那就是马贼。
马贼来得好快,一百余骑疾驰过来,在离驼队几丈的地方,为首的一个黑衣人左手一举,所有人便齐刷刷地停了下来,李当知道要马儿在快速奔跑中突然停止,极是困难,可想而知这帮马贼也不知练过几千几百遍,才能做到这般整齐划一。
林茗青和林远南的脸已经开始发青,似乎没有想到厄运这么快又降临到他们身上。
可是一双温暖的手握住了她的小手,林茗青侧脸一看,李笑天正镇定地对她微笑,他的笑容很灿烂,虽然他文质彬彬并不象打得死一只老虎的样子,可是他的目光为什么这么温暖?温暖得几乎要让她改变想法。
为首的黑衣人并没有说话,他露在黑布外面的双眸冷冷地扫视着猎物,正象他做过的几千几百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