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陆郁之,顾若生的书名叫《我喜欢的是朱砂痣而非舔狗》,是作者佚名写的一本短篇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让我在脸上涂满染料,化成个大花脸。而他们玩够后,我在卫生间擦了半天都抹不去分毫。而他身边的某个纨绔子弟发了条挑衅信息。「怎么?脸上的油漆洗掉没有?这可是我替郁哥出的主意。」陆郁之和迟娴看对眼时。那纨绔...
精彩章节试读:
「你不是很想告诉外面的人你是我的吗?让我给你烙个印记,好让人人都知道你沈映竹是我陆家的一件东西。」
我无视他的话语,却说什么都不让他在我肩上烫疤。
直到那群纨绔子弟摁住我,陆郁之撕烂我肩上的衣裳。
赫然看见我肩上纹的「陆」字。
这又成了我被辱骂的理由。
「你就这么迫不及待想成为我的人?但有些东西不是你纹在身上就能成为你的。」
我只能在嘲笑声中用手捂在肩上。
说什么都不让陆郁之烫,毕竟。
这是我纪念北钰的,和他倒是没有什么关联。
我舔陆郁之的行径很快被陆家所知。
刚开始陆夫人看我不惯。
毕竟大家族看重门第,我大山出身的身份令陆夫人很嫌恶。
「做什么狗皮膏药,为了陆家的钱整日黏着我儿子,真是不知羞耻。」
这是陆夫人亲口说的。
而当我是孤儿的事被扒出来后,这也成了我挥不去的标签。
「难怪这么没家教,原来是真没父母。」
我的痛处成了他们肆意调侃的谈资,是啊,正是因为幼时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
所以后来被北钰从黑暗中拉出时,我才会无可救药地爱上一个我难以触及的人。
也直接导致在失去北钰后放下尊严去舔与北钰六分相像的陆郁之。
都说水滴石穿,连最瞧不起我的陆夫人都认可了我的一片痴情。
并且提出给我下聘,但陆郁之就是不肯。
在他看来,我永远不配与他并肩。
可门又不合时宜的被敲响了,「啧,总不能都搬进酒店了还被陆郁之找到吧。」
我低声喃喃,门外传来的是一把娇弱女声,
「你们快帮我把门打开,多少钱我都给。」
我的眸色又黯淡下去。
好消息,来人不是陆郁之。
坏消息,来人是迟娴。
门外的工作人员被为难到了,而且迟娴开始砸门。
无奈,我只能将门打开,迟娴的巴掌来不及刹车。
径直扇在了我的脸颊上,「啧。」
我白了眼她,她却语言输出起来。
「贱人,你究竟用了什么方法让挑拨我和郁之?我告诉你,只要我迟娴一天还在,就轮不到你这乞丐上位。」
这话冒犯到我了,虽然我出身大山,迟娴来自没落的商贾家族,我毫不犹豫地怼了回去。
「什么乞丐?我是平民家的不假,但你家近年也没落了,算下来你跟我没差多少。」
迟娴被戳到痛处了,她之所以先进娱乐圈后追求陆郁之。
为的就是振兴家族,而现在她的计划被我毁了。
自然把我当作敌人,
她抬起手,还想往我脸上扇。
我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你做什么?快松手!」
迟娴其实没什么力气,就在套房门口惊呼出声。
「原来映竹还真在这儿,果然跟着迟娴走没错。」
我和迟娴齐刷刷望过去,陆郁之不合时宜地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