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老幺,主播的小说是《狼王就要蹭吃蹭喝》,它的作者是一十四创作的短篇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因为拖着大鸟,所以身上染了很重的血腥味,我没办法依靠嗅觉来辨认远处有没有其他敌人,只能睁着眼睛四处盯望。很快,我在一个石头后面看到了一点浅棕色的毛。“遇到那种尖耳朵上长簇毛,尾巴又粗又短,身上还长斑点...
精彩章节试读:
我想起上次偶遇人类的经历。他们好像没有长辈们说的那么凶残,甚至还有点怕我。
人类会怎么跟他们的幼崽讲我们呢?
如果我说自己是狼王,他们会不会害怕?他们应该没见过狼王吧?
山顶吹过大风,我摇摇晃晃有点头晕。
不行!得试一试!
我蹭地一下从山坡上窜下去。曾经走路都要滑倒的我已经能像爸爸一样跑得又快又稳了!
路上的大疙瘩唰唰地走远,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
可能是春天快来了,雪开始消融,我的毛跟地的颜色很接近,人类跑的太快没看清楚。
我满脑子里都充斥着对事物的渴求,大摇大摆地踩上了人类的黑路。
有好几个大疙瘩在看到我后速度更快地跑远了。
他们果然没见过狼王,都被我吓跑了!
可是这样,我要怎么抢吃的呢?我已经没力气追他们了。
徘徊在这段路附近,我终于等来了一个停下来的大疙瘩。
我跑到它跟前,和里面的人类对上了视线。
“嗷呜!”
我扬起脖子,照着记忆力首领对月长啸的姿势用尽全身的力气响亮地吼了一声。
“人类,你见过狼王吗?赶紧把好吃的交出来,否则我就要扑上去咬你啦!”
我龇了龇牙,露出一个凶狠的眼神。
人类被我的气势吓到了,呆愣愣地半天没动。
我焦虑地在地上磨了磨爪子。
不行啊,怎么不上交食物呢?我没力气打架了。
过了一会,我看见铁疙瘩里扔出来一个带着奶香味的小东西。
是上次我吃过的那个黄黄的小球球!
我跑过去一口一个。
然后铁疙瘩里又陆陆续续地扔出了小圆片片、肉条条、小方块儿、还有剥了壳的蛋……
我高兴坏了!
身上有了力气,我大发慈悲地给他们让开了道路。
“×&%¥#@……”
铁疙瘩里的人对我挥了挥爪子,叽里呱啦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然后就离开了。
我决定自己要暂时定居在这里了。
刚才吃了东西,肚子已经没那么饿了,不如先在附近找找可以睡觉的地方。
我沿着山脚转了一圈,又往山上走了一截,发现了一个小山洞。
很好!
这里就是我的地盘了!
当天晚上,我睡了一个安稳觉。
我不知道的是,自己的身影出现在了人类的社交媒体上。
与自己脑补威武凶猛的狼王形象相距甚远,他们都觉得我是无家可归的小可怜蛋。
“这确定是狼?流浪狗都比它壮吧?”
“妈呀!这都皮包骨头了!不敢想象它饿了多久了!”
“我去!它好像还挺有礼貌!吃了东西就把路给腾开了!”
“地址滴滴!我也要去投喂!崽太可怜了!”
“我也要去!爱狗人士真的见不了一点这种场景!”
“……楼上的,这是狼!不是狗!”
“没区别没区别!都是可爱的毛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