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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总长或大唐客长。但他向北京派遣使者前去朝贡时,仍然使用的是“兰芳公司”的名义。
罗芳伯任总长19年,于1795年在西加里曼丹病逝,终年58岁。罗芳伯病故后,由江戍伯继任其位。
兰芳国110年历史中,前后共有12位元首。元首的更迭,用的是一种介乎于民主选举和禅让的形式。罗香林的《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做出了这样的结论:“清乾隆年间,广东嘉应州有罗芳伯者,侨居南洋婆罗洲(Borneo)西部之坤甸(Pontianak),垦辟土地,策众采矿,并助土著苏丹,平定祸乱,一时侨民多归依之。东征西讨,所向披靡,苏丹知势力不敌,因分土而治。芳伯乃为之奠都邑,定官制,修军备,开商场,兴矿冶,抚民庶,建元兰芳,建国号曰兰芳大总制。受推为大唐总长,盖为一有土地、人民与组织,及完整主权之共和国焉。”基本上这就一锤定音啦,兰芳就是共和国。这个论断,被广泛接纳。互联网上,如果你搜寻“已经消失的国家”,兰芳是其中一个。
张永和、张开源采纳的自然也是罗香林的学说。根据《罗芳伯传》,兰芳的确具有共和国的一些特征:
有首都(在东万律Toeng-wan-loet),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地方还分为省、县、乡三级。各级官吏均由民主选举产生,政务的裁决,也由大家来公断。这一条是人们判断兰芳是不是一个国家,以及是不是共和国的关键。
政制分司法、军事、财政、经济、教育5部分。
军备方面,开办军械厂,铸造兵器,除军事战略要地派驻少量常备军外,其他地方没有驻军。平时大家各安本业,抽调适龄青年练习射击,一旦有事,就征召这些青年组成军队(很像当今的预备役)。
财政方面,设税收督察官,实施征税来充实国库;征收商人的货物税,并且以出口创收为原则。
经济方面,积极扩充市场;矿产由国家组成公司(现在的说法就是国企),实施统一经营。
教育方面,举办汉文学校,聘请儒士执教,以中国传统文化为重点。
司法……